2026年03月27日,安康银保监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,内容如下: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利县支行贷后管理不到位,作出罚款3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。陈进海(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阴县支行行长)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,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。秦华(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阴县支行小企业(公司)客户经理)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,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。倪康祁(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利县支行客户经理兼团队长(零售经营管理))贷后管理不到位,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。李闯(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利县支行客户经理)贷后管理不到位,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。
序号 | 当事人名称 |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| 行政处罚内容 | 作出决定机关 |
1 |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利县支行 | 安金罚决字〔2026〕1号 | 贷后管理不到位 | 罚款32万元 |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|
2 | 陈进海(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阴县支行行长) | 安金罚决字〔2026〕2号 | 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 | 警告 |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|
3 | 秦华〔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阴县支行小企业(公司)客户经理〕 | 安金罚决字〔2026〕3号 | 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 | 警告 |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|
4 |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阴县支行 | 安金罚决字〔2026〕4号 | 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 | 罚款32万元 |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|
5 | 倪康祁〔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利县支行客户经理兼团队长(零售经营管理)〕 | 安金罚决字〔2026〕5号 | 贷后管理不到位 | 警告 |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|
6 | 李闯(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利县支行客户经理) | 安金罚决字〔2026〕6号 | 贷后管理不到位 | 警告 |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|
序号 | 当事人名称 |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| 行政处罚内容 | 作出决定机关 |
1 |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利县支行 | 安金罚决字〔2026〕1号 | 贷后管理不到位 | 罚款32万元 |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|
2 | 陈进海(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阴县支行行长) | 安金罚决字〔2026〕2号 | 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 | 警告 |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|
3 | 秦华〔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阴县支行小企业(公司)客户经理〕 | 安金罚决字〔2026〕3号 | 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 | 警告 |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|
4 |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阴县支行 | 安金罚决字〔2026〕4号 | 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 | 罚款32万元 |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|
5 | 倪康祁〔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利县支行客户经理兼团队长(零售经营管理)〕 | 安金罚决字〔2026〕5号 | 贷后管理不到位 | 警告 |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|
6 | 李闯(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利县支行客户经理) | 安金罚决字〔2026〕6号 | 贷后管理不到位 | 警告 |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