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03月26日,浙江衢州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,内容如下:对浙江衢州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290万元;对汪梦云、朱德良、翁建华、洪星凯、徐婷、方建军、蒋鼎南、叶铭警告。主要违法违规行为:重大关联交易管理未按监管规定进行审查;贷款“三查”不到位。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行罚款人民币25万元;对徐竹华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。主要违法违规行为:内控管理不到位。
序号 | 当事人名称 |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| 行政处罚内容 | 作出决定机关 |
1 | 浙江衢州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| 重大关联交易管理未按监管规定进行审查审批;贷款“三查”不到位等。 | 对浙江衢州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290万元;对汪梦云、朱德良、翁建华、洪星凯、徐婷、方建军、蒋鼎南、叶铭警告。 | 衢州金融监管分局 |
2 |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| 内控管理不到位。 | 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行罚款人民币25万元;对徐竹华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。 | 衢州金融监管分局 |
序号 | 当事人名称 |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| 行政处罚内容 | 作出决定机关 |
1 | 浙江衢州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| 重大关联交易管理未按监管规定进行审查审批;贷款“三查”不到位等。 | 对浙江衢州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290万元;对汪梦云、朱德良、翁建华、洪星凯、徐婷、方建军、蒋鼎南、叶铭警告。 | 衢州金融监管分局 |
2 |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| 内控管理不到位。 | 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行罚款人民币25万元;对徐竹华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。 | 衢州金融监管分局 |